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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情文学>我在灵点超神的日子[无限] > 分卷阅读284(第1页)

分卷阅读284(第1页)

从书包内拿出地图,地图纯手工绘制,上面除了路线,还标明了此段路线的特征。

明圣纤凑过去看了一眼,将一些重要地点记在心里。

队伍由两名身型强壮的唤灵师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劈开,陈院士只会方向,跟随地图的指引,一点一点往迷魂凼深处出发,一路上除了异常高大的树木外,他们没有看见别的生命。

就连明圣纤以为会有的昆虫都没见到一只。

队伍尽量从植被比较少的地方行走,其中一名叫做林子鸣的唤灵师负责用粉笔在沿途树干上画标记,以便认路。

“你们看!”陈院士指着前方说道。

唤灵师目前没有遇见危险,戒备心还不强,一听陈院士发现了什么连忙跑去看。

在他们不远处褐色的泥土地面上,有个突兀的脚印。

这绝对不是人类的脚印,它深深印在地上,好像一个大水坑一样,足足需要五个强壮的男人躺下才能填满。

“你看,这是指甲的痕迹,一定是穷奇!”陈院士拍下穷奇脚印的照片,又用尺子量了长度和深度,他叹一口气:“超过四吨的体重,穷奇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又长大一些。”

“跟着吗?”一名唤灵师问。

这里出现穷奇的脚印说明它刚经过,如果跟上去也许能够找到穷奇。

“不,我们去它的老巢,跟着穷奇不一定能够直接找到尸骨。”陈院士回答。

穷奇把迷魂凼当作自己的地盘,它阻止任何一个人进来,只要见到一个除了它以外的生物都会毫不留情攻击,如果先遇见穷奇反而是增加危险。

他们最重要任务是搬出尸体。

陈院士坚定的率领大家前进,纵然身体已经老去,但是精神不老,半小时后他把地图交给一位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唤灵师:“不好意思,有些累了……”

“呃,没事,我来指挥。”这名唤灵师和陈院士同姓,叫陈斯,在二十六名唤灵师中,他是第四个签下名字的人,所以陈院士对他的印象还算深刻。

陈斯走到队伍前面带路,与两名开路唤灵师齐排。

明圣纤随手折一根树枝给陈院士当拐杖,陈院士摆摆手表示自己还没累到这种程度。

十分钟后,他气喘吁吁的挪到明圣纤身边,小声地问:“不好意思,明同学,我……”

明圣纤一句话都没说,把树枝递给他。

有树枝的支撑,陈院士总算可以迈开步子。

岁月对这五十岁的老头子好像摧残的有些严重。

队伍前进第一个小时,距离穷奇老巢还有98的路程,迷魂凼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大。

然而,惊变发生!

“不好,张大庄不见了!”

长长的唤灵师队伍最后方有一人忽然喊道。

前头人把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。

这人有三十多岁,穿着休闲服,脸上很慌张,鬓角被汗水浸湿,他又重复一遍:“张大庄,刚刚还在我旁边,一转眼就不见了,真的!”

他还想多说什么,可是毫无可以说的地方:“一转眼而已,我发誓。”

“人怎么会不见,他是不是去方便了?”

“张大庄?我刚刚好像也看见他,就在看脚印的时候啊!”

唤灵师七嘴八舌争论不休,他们还没遇见穷奇呢,哪来危险?

“我们在原地等他两分钟吧,男人上厕所很快,两分钟绰绰有余。”陈斯提意道。

大部分人都同意,正好陈院士累得不行,趁此机会坐下来好好缓缓。

两分钟后,张大庄没有回来,可是……

“咦,刚刚说张大庄不见的人呢?他去哪里了?”

“是啊,人呢?不是说好在这里等的吗?怎么人会不见?”

“这什么迷魂凼还没走多少就跑两个人?”

“说不定是怕死自己回去,我们不等了!”

人群一阵骚动。

陈院士轻咳两声,说让林子鸣在树上用粉笔留个标记,大家先往前面走。

唯有明圣纤眯起眼睛,把剩余唤灵师的脸记在脑子里,随后她走到队伍最后,像牧羊的牧羊犬,眼睛紧紧盯着所有人的背影。

队伍又继续走五分钟,惊人的事情发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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